通知公告
2023-2024学年度动物医学院国家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09-25点击次数:作者:审稿:宋三多

全院各班、各位同学:

根据《四川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关于印发高校学生资助主要业务月历表的通知》的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启动2023-2024学年度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评选奖学金标准及名额

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全院评选名额为3名;

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全院评选名额为67名,按照各年级各专业人数进行分配,相关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二、评选对象

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普通本科在校在读学生,其中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即2023-202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学生(去年9月份认定学生及今年3月份补充认定学生)。

三、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评选学年度综合素质测评操行得分成绩达到80分以上;

2)申请时未受纪律处分或通报批评,无不诚信记录;

3)已修必修课成绩均合格,且评选学年必修课无补考或重修、选修课全部合格;

4)评选学年体育成绩或体质测试合格(残疾、因病、受伤等特殊情况除外)。

班级不能要求将学生个人获得的奖学金做二次分配或用于班费。

(二)国家奖学金

1.符合基本条件;

2.参评条件:参评学年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和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两项排名均位列同年级同专业10%(含10%,名单可参考附件2);

3.破格条件:参评学年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或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在同年级同专业10%后,但均位于前30%(含30%,名单可参考附件2)的学生,参评学年必须在道德表现、学术研究、创新创业、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文体艺术等某一方面或几方面成绩突出(具体要求参见附件2)。

(三)国家励志奖学

1.符合基本条件;

2.参评条件:参评学年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与综合测评成绩两项排名均位于同年级同专业10%(含10%,名单可参考附件3)。

3.破格条件:参评学年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或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在同年级同专业10%后,但均位于前30%(含30%,名单可参考附件3)的学生,必须至少获1参评学年度的校级及以上表彰奖励。包括校级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社会实践优秀个人,省级及以上互联网+、挑战杯、创青春赛事获奖等(具体由学校奖励及资助领导小组认定)。

4.参评学年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即2023-202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学生(去年9月份认定学生及今年3月份补充认定学生)。生活俭朴,无不良嗜好;

5.长期勤工助学者可优先考虑。

同一学年内,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互不兼得(和国家助学金可以兼得),也不与优秀学生奖学金及其他社会捐资奖学金兼得。深贫县专项培养计划(乡村振兴定向培养计划)学生,不再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四、日程安排

(一)国家奖学金

9月25日-9月28日:学生本人申请,填报附件5、附件6(班主任进行形式审查及推荐后,电子版发送到邮箱410546980@qq.com

9月29日8:30-12:00,14:30-18:00:申请者将附件5(纸质版)、附件6(纸质版)与附件5、6中所填一致的相关荣誉、获奖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并交到7-1104,过时视为自动放弃;学生通过四川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https://www.scxszz.cn/pros/identity/index.action)进行系统填报。

9月29日-9月30日:学院依据学生申请审批表进行资格审查及形式审查,完成国家奖学金推荐;

10月8日-10月10日:学院召开评审委员会评审(预计在10月13日面试,请申请同学提前准备好5分钟PPT自我展示,具体时间、地点确定后在“2024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QQ群通知)后,面向学院范围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上报学校。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9月25日-9月30日: 学生本人申请,请查看“国家励志奖学金”填写要求(附件7),并填写附件8、附件9。学生通过四川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https://www.scxszz.cn/pros/identity/index.action)进行系统填报,同时请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加入“2024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QQ群;

10月8日前: 以小班为单位将附件8、附件9电子版发到学风建设部邮箱480559295@qq.com。

10月8日-10月9日8:30-12:00,14:30-18:00:各小班班长或申请者将附件8(纸质版)、附件9(纸质版,每班汇总,班主任签字(不用电子签,如果班主任确实不在校,可暂时不签,查看与班主任聊天截图,确保班主任知情))与附件8、9中所填一致的相关荣誉、获奖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并交到7-1104,过时视为自动放弃;

10月9日-10月10日:学院依据学生申请审批表进行资格审查及形式审查,形式审查不合格者将取消国家励志奖学金资格;

10月11日-10月14日:学院召开评审委员会评审,完成国家励志奖学金推荐评审,面向学院范围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上报学校。

“2024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QQ群二维码如下:


五、工作要求

1.各班要充分重视此项工作,请班主任、学生认真学习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情况组织同学积极申报。

2.请各班注重教育引导,以奖励、资助工作为契机,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资助育人活动,使广大学生自觉形成感恩、励志、自强、奉献的思想和行动。

3.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按要求于1231日前通过“一卡通”平台发放至获奖学生本人社保卡中。各班务必提醒学生核查自己是否已有本人社保卡,若没有,提醒学生及时办理本人有效社保卡,不满18周岁的学生须在监护人陪同下办理。

六、咨询地点与咨询电话

咨询地点:7教1104办公室

咨询电话:028-86292116


动物医学院

2024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