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4年度校级优秀博(硕)士学位论文推荐及院级优秀博(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04-26点击次数:作者:审稿:宋三多

各位导师及毕业研究生:

根据《优秀博(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实施细则》(研发〔20244号,附件4)文件精神, 结合学校《关于开展2023年优秀博(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推荐、评选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名额

参评范围:202212月和20236月,获得博(硕)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

校级推荐指标:优秀博士学位论文3篇,优秀硕士学位论文5篇(包括学术学位硕士学位论2篇、专业学位硕士学位论文3篇)

院级评选指标:优秀博士学位论文35篇,优秀学术学位硕士学位论文510篇、优秀专业学位硕士学位论文510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学位论文研究内容须与所在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领域)方向一致;

2.学位论文双盲送审专家评阅成绩均不得低于 80 分,平均不得低于 85 分;

3.数据翔实,推理严密,结果可靠,工作量饱满,写作规范,文字表达准确;

4.遵守科学道德、职业道德和学术规范,无学术不端行为;

5.学位论文书写规范,符合《研究生学位论文写作规范》要求。

(二)其他条件

1.学术学位博士

1)选题为本学科前沿,有重要理论意义或现实意义;

2)在理论或方法上创新性强,取得与学位论文内容密切相关的突破性成果,达到国内外同类学科先进水平,或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或应用前景。

2.学术学位硕士

1)论文选题属本学科的重要或热点问题,有较大的理论意义或实用价值;

2)在理论或方法上创新性较强,取得与学位论文密切相关的优秀成果,达到国内外同类学科先进水平,或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或应用前景。

3.专业学位硕士

1)论文选题与所属学位类别或领域密切相关,直接来源于生产实际问题,应具有实用性;

2)具有较高的应用价值,在技术、方法或理论实践上具有创新,取得与学位论文密切相关的应用型或设计型、工程型优秀成果,能够较好地解决所属学位类别或领域的实际问题,或具有良好的应用前景。

三、材料报送

申请人430日中午12:00将如下纸质及电子版材料报送学院7-1113谢老师处。

(一)优秀博士学位论文

1.书面材料

1)博士学位论文一式一份(要求与存档原文一致,双面打印后装订);

2)《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申请表》(附件1)一式一份;

3)申请表相关附件材料;(一式一份,证明材料包括:《申请表》“代表性成果”栏中例如学术论文首页复印件(中文期刊还须附刊物封面、目录)、证书复印件、在线发表查询页面、学校科技管理处“成果管理”版块可证明收录情况的网页截图(请导师登录系统查询,路径和截图见附件3;如无,需提供图书馆的检索报告)等。)

4)创新性成果与学位论文研究一致性对比情况登记表(附件5

2.电子文档

1)博士学位论文电子档(要求与存档原文和提交的纸质版一致,命名格式:学号-姓名-专业-博士);

2)《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申请表》(附件1);

3)《校级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信息表》(附件1)。

(二)优秀硕士学位论文

1.书面材料

1)硕士学位论文一式一份(要求与存档原文一致,双面打印后装订);

2)《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申请表》(附件2)一式一份;

3)申请表相关附件材料;(一式一份,证明材料包括:《申请表》“代表性成果”栏中例如学术论文首页复印件(中文期刊还须附刊物封面、目录)、证书复印件、在线发表查询页面、学校科技管理处“成果管理”版块可证明收录情况的网页截图(请导师登录系统查询,路径和截图见附件3;如无,需提供图书馆的检索报告)等。)

4)创新性成果与学位论文研究一致性对比情况登记表(附件5

2.电子文档

1)硕士学位论文电子档(要求与存档原文和提交的纸质版一致,命名格式:学号-姓名-专业-学硕/专硕);

2)《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申请表》(附件2);

3)《校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信息表》(附件2)。

四、评选程序及日程安排

(一)个人申请

430日中午12:00前,研究生本人完成申请,经导师推荐,向学院提交《优秀博(硕)士学位论文申请表》、学位论文及相关材料。

(二)院(所)推荐

59日前,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完成校级优秀博(硕)士学位论文推荐、院级优秀博(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具体包括:

1. 对申请人学位论文学术水平和是否存在学术不端行为进行审核。包含复写率检测、学术规范性审查和学术水平评价等。

2. 对申请人代表性成果进行审核。创新成果须全部来源于学位论文且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应用价值、社会贡献与影响力等。成果级别认定参照科技管理处相关办法执行。

3.开会讨论确定拟推荐(校级)、拟评定(院级)名单,并在学院网站公示3天,无异议后确定最终推荐、评定名单。

五、“代表性成果”相关要求

1、每位申请者提供的代表性成果不超过5项,列举成果均须来源于参评学位论文研究内容

2、代表性成果的署名要求

论文:物理第一作者,或者第二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

专利:实用新型专利须排名第一;发明专利可排名前二,排名第二时须导师排名第一。

3 代表性成果的认定,参照四川农业大学科技管理处执行标准。SCI影响因子,分区,期刊收录等情况参照四川农业大学科技工作综合管理系统结果。(请导师通过学校科技管理处“成果管理”版块查询并截图,路径和截图要求参看通知附件3)。

4、代表性成果,如果是文章必须是在线发表或正式刊出,如果是专利必须是已授权状态

动物医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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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校优博士关表格

附件2校优硕士相关表格

附件3:发表文章收录情况、分区等证明截图模板

附件4优秀博(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实施细则

附件5: 创新性成果与学位论文研究一致性对比情况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