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动物医学院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09-18点击次数:作者:审稿:宋三多

全院各班主任、各小班、各同学: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函〔2019〕274号)、《四川农业大学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校学发〔2024〕25号)、《四川农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实施细则》(学发〔2024〕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关于切实做好2024-2025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院本学年度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做好政策宣讲工作

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是其他资助工作的基础,请各小班高度重视,切实做好困难认定工作。开展形式多样的困难认定相关政策宣传,向学生全面宣传国家资助政策。

二、提醒学生完备申请材料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采用学生申请承诺制,即由学生本人自愿提出申请,如实填报《四川农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3)并承诺所填报的信息真实有效。不再提供《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和其他临时盖鲜章材料。如有低保证、残疾证等证明的,可提供相关证明复印件作佐证材料备查。

三、办理流程及申请渠道

按照《四川农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细则》(见附件1)要求,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采用线上线下结合方式开展,线下完成学生申请、情况摸底、小班评议等工作,小班评议通过的同学,登录四川省高校国家奖助学金(含困难生)在线申请系统(https://www.scxszz.cn/pros/identity/indexgx.action)进行系统申请。账号为身份证号,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后六位(如密码忘记,可请学院陈老师(QQ:406664269)重置)。学院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负责老师登陆省资助系统,完成审核,并上报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过程材料见附件2-6,拟申请认定的同学将有关材料以小班为单位上交学院留档备查。

四、密切关注重点学生群体

1、脱贫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学生)、不稳定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城乡低保学生、低保边缘人口、特困救助学生、刚性支出困难家庭学生、其他低收入学生、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烈士子女等13类特殊困难群体学生全部纳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按规定享受国家助学金。

特别提醒:此13类学生,如果确因家庭经济情况改善放弃认定,须本人做出书面说明,并签字按手印备案留档,相关情况说明书9月25日前交给学院陈老师(QQ:406664269,办公室:7-1104)。

2、通过绿色通道入学的2024级新生以及助学贷款的同学。

3、其他情况,如因家庭有多位子女就读致贫的、家庭有成员经常性就医用药致贫等。

五、申请认定工作

1、成立认定评议小组及推选督察员

学院定于9月19日中午12:30到7-1109会议室召开认定工作会,新生班主任、班长支书/临时负责同学、新生班主任助理/驻党参会

各小班于9月20日前成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组”。评议组必须以班主任为组长,副组长由评议组成员自行选出(建议由不申请认定的1位班级主要负责同学担任),评议组总人数一般为7-13人(须单数),并从中推选一名学生督察员(督察员参与学院整体认定督察工作,实名加入QQ群2024-2025学年认定工作督查群496500544),班级公式无异议后填写附件2《2024-202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小组及督察员名单》,电子档(以班级命名)于9月20日18:00前发至学院学生会权益部邮箱1261767356@qq.com。

特别提醒:参与困难认定的同学不能担任评议评议组成员或督察员。

2、学生个人申请

由学生本人自愿提出申请,如实填报附件3《四川农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内容要求按表中提示,按实际情况填写,电子表填好后请班主任审核,尤其把关“影响家庭经济状况其他有关信息”是否符合认定要求,班主任审核通过后,学生再双面打印并签字(不能有涂改)。申请认定学生自行准备好家庭经济情况相关佐证材料备查,以备班级小组认定时参考。

(三)班级认定

9月21日学院公示督察员名单及对应督查小班(公示3个工作日),小班按照联系方式自行联系分配的督察员,并于9月25日18:00前根据对学生家庭情况的了解、学生申请书、家庭经济情况证明等,自主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小班评议会(2024级认定会助班应列席参加,提供相关了解信息,但不参与认定评分),完成附件4《2024-202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小班评议评分表》按照评分分值降序排列),会议结束后将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同学的名单及其评定等级在班级公示不少于1天。公示无异议后填报附件3中“班级评议建议”部分。督察员据实填写附件5《四川农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小班评议督察情况登记表》,相关人员签字。督察员会后通过合适方式在所督促班级对评议结果进行认可度测评,填写附件6《2024-202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认可度统计表》,并与附件5一并在9月27日9:00—18:00交至学院(7教1104陈艳秋老师处)。以小班为单位将附件3、附件4、附件5、附件6电子版(需签字处,可直接输入姓名,填写的姓名须与纸字版保持一致)打包至一个文件夹(以班级命名,如动医202001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材料)于26日18:00前发至院学生会权益部邮箱1261767356@qq.com,所有附件纸质材料于9月27日9:00—18:00交至学院(7教1104陈艳秋老师处)

提示:认可度低于80%的,小班必须重新评议。

通过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同学于27日前“登录四川省高校国家奖助学金(含困难生)在线申请系统”(https://www.scxszz.cn/pros/identity/indexgx.action),“学生在线申请-新增”流程填写信息并保存进行在线申请(账号为身份证号,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后六位在线申请,所有学生必须登录后将个人信息补充完整)。 注意在申请页面上的内容须与申请表内容保持一致,申请等级与小班公示等级保持一致。

日程安排:

时间

内容

备注

9月19日

12:30

7-1109会议室

学院认定工作会

新生班主任、班长支书/临时负责同学、新生班主任助理/驻党参会

9月20日18:00前

1.小班自行组建评议小组(总人数7-13人、须单数),班级公示无异议;

2.推荐一名督察员(是评议组成员,加入学院督查组,实名加入QQ群2024-2025学年认定工作督查群496500544)

3.附件2电子档(以班级+表名命名)发送至权益部邮箱1261767356@qq.com

评议小组组长为班主任,副组长由评议小组成员自行选举;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同学不能是评议小组成员或督察员

9月25日18:00前

1.小班自行联系分配的督察员,自主开展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小班评议会,填写附件3、4

2.督察员据实填写附件5并交至学院7教1104;会议后即将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同学的名单在小班群公示1天并进行认可度测评,填写附件6

3.小班将四份附件(附件4、附件5和附件6)电子打包(打包文件以班级命名,如动医202001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材料)发至权益部邮箱1261767356@qq.com

小班评议组评议(须督察员在场)

注意:上学期转专业学生回原班级评定。

所有附件纸质材料于9月27日9:00—18:00交至学院(7教1104陈艳秋老师处)

9月25-27日

学院核实与公示


9月27日前

通过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同学登录四川省高校国家奖助学金(含困难生)在线申请系统(https://www.scxszz.cn/pros/identity/indexgx.action)完善相关信息,辅导员、学院审核。

注意:在线系统中填写“影响家庭经济状况的有关信息”必须与附件3《四川农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中最后附页填写的“影响家庭经济状况的有关信息”一致,填写认定等级和公示等级保持一致。

账号为身份证号,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后六位。

六、联系方式

蒲同学(QQ:2511322373)

袁同学(QQ:2987683807)

陈老师(QQ:406664269)


动物医学院学生奖励及资助工作评审委员会

2024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