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度“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班集体”评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09-26点击次数:作者:审稿:宋三多

各小班、全院本科生:

根据《学生工作管理办法》(校学发〔2022〕13号),现将2023-2024学年度“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班集体”评选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23级、2022级、2021级、2020级(五年制)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及2023-2024学年中2020(五年制)、2021、2022、2023级的44个小班。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班集体

1. 班级管理好,班规等制度健全,执行好,全班同学遵守学生行为准则,成员团结,积极向上,学年内无人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无严重违规和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2. 重视寝室文明建设,室风好;

3. 干部班子团结,勤政务实,作风优良,表率作用好,积极完成校、院安排的各项工作,干部无渎职、失职,工作无重大失误;

4. 学风建设好,学风状态评价优秀,全班同学学年总平均成绩80分以上,补考、重修人数率低于同年级同专业补考重修人数率平均数;  

5. 科技学术和文体活动开展好,积极参加校院等组织的活动并受到表彰,社会实践活动参与率高;

6. 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综合素质测评、各类评优评奖和奖助学金评定等工作认真规范,无大的差错,结果认同度高。

(二)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1. 基本要求

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操行得分成绩达到80分以上;

2)未受纪律处分或通报批评,无不诚信记录;

3)已修必修课成绩均合格,且评奖评优学年必修课无补考或重修、选修课全部合格;

4)体育成绩或体能测试合格(残疾、因病、受伤等特殊情况除外)。

同一学年内,“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互不兼得。学生获得奖励后,如经查实在评奖期间存在弄虚作假、违法违纪或道德品质方面的问题,学校将取消其荣誉资格,并收回证书

2. 优秀学生

1)满足第1点基本要求;

2)个人文明素养高、生活习惯好、积极参加班集体活动、关心帮助同学,表率作用发挥好;

3)学习努力,在创新创业、实践锻炼、志愿服务、文体艺术等方面表现突出。

优秀学生评选按照综合学业成绩排名位点数字由小到大依次进行,如位点相同则比对课程成绩位点大小。

3. 优秀学生干部

1)满足第1点基本要求;

2)担任学生干部满一年(或一届);

3)热爱学生工作,认真履行职责,主动作为,敢于担当;积极为广大同学服务,工作能力强,成绩突出,工作考核优秀或良好;表率作用发挥好,师生认可度高;

4)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小班前30%。

优秀学生及优秀学生干部(院级、班级学生干部)由学院奖励及资助评审委员会评审,学校备案。校级学生干部由相关职能部门推荐,校团委审核,学校备案。

注意:1. 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均需符合条件的同学自愿提出申请,优秀学生小班根据申请同学的综合学业成绩排名位点数字由小到大依次进行遴选,上报学院,不经过民主方式推荐。优秀学生干部由各小班与相关学生组织通过民主方式推荐产生。

2. 小班或相关学生组织推选的优秀学生干部为2023-2024学年的班委(不包括没有兼任其他班委职务的团支书、组织委员、宣传/宣教委员)或学生组织学生干部中产生。

3. 以上两项评选原则:所有荣誉校级、院级不重复,班级与院校学生部门不重复推荐;班级推荐、学院推荐不重复;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不重复。身兼数职者,须根据情况做好选择取舍,只在其中某一个系统评优,切勿重复参评,一经发现直接取消资格。

三、评选指标及奖励

1. 优秀班集体校级5个,奖金1000元/班。院级根据班级申报情况另定。

2. 优秀学生:校级150名。

一般小班在结合学生自主申请的基础上推荐不超过5名,获评校级优秀班集体(优秀团支部)班级推荐不超过7名,院级优秀班集体(优秀团支部、星级班集体)班级推荐不超过6名;按照申请人综合学业成绩排名位点数字由小到大依次进行排序。本年度获评优秀班集体班级可在优秀班集体公示后按标准增推1-2名。

根据本学年学校下达校级优秀学生指标数,原则上在确保每个小班有2名校级优秀学生后,剩余指标向校级优秀班集体(优秀团支部)倾斜每班2位,院级优秀班集体(优秀团支部)倾斜每班1位;向优秀班集体(优秀团支部)倾斜之后还有剩余指标,则在剩余同学中,根据其在同年级同专业综合学业成绩排名位点由小到大依次遴选。其余未被评为校级优秀学生的符合条件同学评为院级优秀学生。

3. 优秀学生干部校级65名,根据学校学生干部分配原则,其中44名分配至小班,21名分配至院级学生组织。如果小班的优秀学生干部指标没用完可以用在院级学生干部上,但院级指标不能用于班级优秀学生干部上,且小班间不能调剂。

每个小班可推荐不超过2名,根据民主评议结果严格排序,每个小班排序第一的推荐为校级优秀学生干部,其余符合条件的评为院级优秀学生干部。请各小班做好推荐人选资格审核,若小班推荐的优秀学生干部人选不符合参评条件,则直接取消该生参评资格。

学院学生会、学院党建部门每部门推荐不超过2名,学院根据综合工作表现择优遴选推荐。其余未被评为校级优秀学生干部的符合条件同学评为院级优秀学生干部。

四、时间安排

1. 优秀班集体

9月26日-9月29日:各申请小班班长按照系统要求在学工系统申请,同时将附件1电子版及与之相关的证明材料电子版发至学院学风部邮箱:480559295@qq.com。

9月29日-9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将本班《优秀班集体情况一览表》(附件1,有班主任签字的纸质档(不要电子签,如班主任确实不在校可先交上))及与之相关的证明材料纸质版交至学院7-1104,班主任老师在学工系统内完成审批。

10月8日-10月10日:学院评审委员会评审,面向学院范围公示,无异议后在学工系统审批备案,并上报学校。

2. 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9月26日-9月29日:学生本人申请,小班完成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评选及班内公示,以小班/部门为单位将附件2电子档发至学院学风部邮箱:480559295@qq.com。学生在学工系统申请。

9月29日-9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将本班/本部门《优生、优干情况一览表》(附件2,有班主任签字的纸质档,部门推荐不需班主任签字)交至学院7-1104。

10月8日-10月11日:学院评审委员会评审,面向学院范围公示,无异议后在学工系统审批备案,并上报学校。

五、其他

1. 本次评优评奖,线上(学生管理系统)、线下同步进行,各级推选的所有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均需要登录学生管理系统进行填报,优秀班集体也需要通过学生管理系统申报,班主任通过学生管理系统进行审核并上报学院。

2. 评优评奖工作关系到同学们的切身利益,且此次评优评奖时间紧,任务重,恳请各位老师同学积极重视,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认真完成相关工作。

六、咨询方式

咨询地点:7-1104

咨询电话:028-86292116


附件1:优秀班集体情况一览表

附件2:优生、优干情况一览表


动物医学院 

2024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