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同学:
根据《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310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高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25〕275号)等文件以及学校相关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就做好2025-2026学年国家助学金评定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明确评审对象
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退役士兵学生(含退役复学学生,下同)。脱贫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城乡低保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家庭学生、低保边缘家庭学生、支出型困难家庭学生、其他低收入家庭学生、孤儿、残疾、残疾人子女、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因公伤残人员、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参战参试退役军人、带病回乡退役军人和年满60周岁农村籍退役士兵等22类特殊群体学生应纳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按规定享受国家助学金。
当前已休学的、超出基本修业年限的、参评学年处分未解除的在校生不再具备申请条件。乡村振兴急需紧缺专业本科生定向培养等实施生活费补助政策的特殊学生,不再同时获得国家助学金。
通过2025-202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且具备以下条件者可提出申请: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法纪,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2、学习态度端正,积极上进,勤奋努力;
3、本人生活俭朴,无不良嗜好;
4、上一学年度至今无违规违纪行为。
二、严格评审要求
普通本专科学生国家助学金通过四川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进行申请审批。评审过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采用等额评审的方式产生受助对象。2026年春季学期可根据国家助学金的结余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三、规范指标使用
国家助学金指标包括两部分,即普通学生指标和退役士兵学生单列指标。2024-2025学年转专业的学生在原班级评定国家过助学金,指标已划到原班级,各班具体分配指标见附件1(若小班有同学放弃申请国家助学金,划分指标有剩余请及时联系陈老师QQ:406664269,如果指标有剩余或有增加依次按照候补顺序进行候补)。退役士兵学生单列指标资助标准为二等国家助学金(3700 元/人·年),确属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退役士兵学生可申请一等国家助学金(4900元/人·年),超出资金由学院爱心基金解决。退役士兵学生凭退伍证或退伍证明获得受助资格,相关材料拍照清晰发送学院负责陈老师邮箱406664269@qq.com,退役士兵学生不进行系统申请。
普通学生国家助学金评定等级根据困难等级确定,可降档但不可升档。特别困难学生可申请一等、二等国家助学金,困难学生可申请二等、三等国家助学金,一般困难学生只能申请三等国家助学金。
四、评定办法及指标体系
评定办法:根据助学金申请人的情况,按五个指标,依照权重打分,按分高优先的原则进行国家助学金评定。各小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评议组负责打分评定(按附件3《2025-2026学年国家助学金评定小班打分表》格式打分),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得分直接参照家庭经济困难认定评议得分。班主任必须参加并组织评定会,同时联系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时的督察员到场监督会议,并填写附件4《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小班评议会督察情况登记表》。
指标体系:得分=I+S+P+M+F
1、家庭经济困难程度I(权重为0.5);
2、学习态度和努力程度S(权重为0.2);
3、政治思想素质P (权重为0.1);
4、道德品质和诚信、法纪意识M(权重为0.1);
5、生活节俭程度F(权重为0.1)。
权重比例为:I:S:P:M:F=0.5:0.2:0.1:0.1:0.1
五、评审程序
1、学生本人进行线下申报,填写《国家助学金申请表》(附件2)并交给评议组副组长,评议组副组长收集齐小班有意愿且符合条件同学的申请表后,由班主任组织小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评议组审核材料,召开国家助学金评定会进行评定。评定结果在小班公示无异议后,小班填写《2025-2026学年国家助学金小班评定结果汇总表》,评议组组长(班主任)、副组长及申请国家助学金学生在表上签名后报学院。小班公示期内同学如有异议,可向小班评议组提出复议,小班评议组须在1个工作日内进行调查复议并给予答复。
2、班主任对申请后未评上助学金的同学进行沟通谈话,做好说明和疏导工作。
3、学院对小班评定上报的学生基本条件进行审核、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同学登录资助系统进行助学金填报。
4、学生处审查后报校评审委员会评审并公示。
六、日程安排
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和学校要求,我院开展评审工作具体日程安排如下:
时间安排 |
工作事项 |
10月16日18:00前 |
1、符合条件的同学进行线下申报,填写《国家助学金申请表》(附件2),(申请理由:学生从家庭经济、思想品德、学习态度、生活节俭程度、遵守校规校纪五个方面依次申述申报理由,申请理由将作为小班评议组审议基本条件) 2、各小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组召开评定会并在班级内公示评定结果;获得助学金同学登录四川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进行申请(https://www.scxszz.cn/pros/identity/indexgx.action,系统申请助学金等级务必与小班公示等级保持一致) 3、附件3和附件5电子档发送至权益部邮箱1261767356@qq.com,其余纸质材料自行保存,提交学院时间另行通知 |
10月17日——10月20日 |
学院认定工作组登录“资助管理系统”审核各小班评议组报送的结果,并在学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后向学校上报认定结果。 |
10月22-28日 |
学校公示 |
10月29日 |
学校评审报告落款时间 |
10月30日 |
学校评审材料上报教育厅 |
七、落实工作要求
(一)认定机制。认定工作每学年秋季学期进行,次年春季学期根据实际情况动态调整。坚决杜绝“贫困演讲”“选贫困生”等现象的发生。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对申请资助时弄虚作假的学生,取消受助资格,并按校纪校规严肃处理。
(二)资金发放。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核和资金发放等全过程纳入省阳光审批平台监督,资金通过“一卡通”发放平台发放至受助学生社会保障卡。2025-2026学年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秋季学期按学期(5个月)发放,发放时间不晚于11月30日;春季学期按月发放。保留学籍或休学的受助学生,暂停对其发放国家助学金,待其恢复学籍后再行发放,但不再补发保留学籍或休学期间的国家助学金;退学的受助学生,自学生办理退学手续次月起停发国家助学金。
八、联系方式
陈同学(QQ:2671067915)
王同学(QQ:3261208295)
陈老师(QQ:406664269)
动物医学院
2025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