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度“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班集体”评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5-09-29点击次数:作者:审核:

各小班、全院本科生:

根据《学生工作管理办法》(校学发〔2025〕12号),现将2024-2025学年度“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班集体”评选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24级、2023级、2022级、2021级(五年制)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及2024-2025学年中2024级、2023级、2022级、2021级的44个小班。

二、评选指标及奖励

(一)优秀班集体

全院共5个指标,其中学校下发基础指标4个,学风评价指标倾斜1个。奖金1000元/班。院级根据班级申报情况指标另定。

(二)优秀学生

全院共150个指标,其中学校下发基础指标122个,学风评价指标倾斜28个。

学校按照参评学生人数的10%核定指标评为校级优秀学生;各小班申报时无名额限制,但申报同学综合学业位点排名需在前20%(如某同学位点为1.7,但在该年级专业其位点排名为第1名,总人数为60,则位点排名为1.67%),其中获评校级优秀班集体(五四红旗团支部)班级倾斜获评名额2个,院级优秀班集体(星级特色团支部、星级班集体)班级倾斜获评名额1个,同时获得多项荣誉的班级最多倾斜获评名额2个,在减去倾斜名额后剩余指标按照年级专业人数比例分配,根据申请同学在同年级同专业综合学业成绩排名位点由小到大依次遴选。其余未被评为校级优秀学生的符合条件同学评为院级优秀学生。

(三)优秀学生干部

按照校团委核定学生干部基数以及参评班级数量进行评选,全院共67个指标,其中班级44个,院级学生组织23个。

每个小班可推荐不超过2名,根据民主评议结果严格排序,每个小班排序第一的推荐为校级优秀学生干部,其余符合条件的评为院级优秀学生干部。请各小班做好推荐人选资格审核,若小班推荐的优秀学生干部人选不符合参评条件,则直接取消该生参评资格。

学院学生会、团委、党建部门每部门推荐不超过2名,学院根据综合工作表现择优遴选推荐。其余未被评为校级优秀学生干部的符合条件同学评为院级优秀学生干部。

三、评选条件

(一)优秀班集体

1.班级管理好,班规等制度健全,执行好,全班同学遵守学生行为准则,成员团结,积极向上,参评学年内无人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无严重违规和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2.重视寝室文明建设,室风好;

3.干部班子团结,勤政务实,作风优良,表率作用好, 积极完成校、院安排的各项工作,干部无渎职、失职,工作无重大失误;

4.学风建设好,学风状态评价优秀,参评学年班级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 80 分及以上,必修课补考重修人数率低于同年级 同专业补考重修人数率平均数;

5.科技学术和文体活动开展好,积极参加校院等组织的活动并受到表彰,社会实践活动参与率高;

6.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综合素质测评、各类评优评奖和奖助学金评定等工作认真规范,无大的差错,结果认同度高。

(二)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1. 基本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3)全日制在校在读;

(4)德育素质成绩达到 80 分及以上;

(5)未受纪律处分或通报批评,无不诚信记录;

(6)已修必修课成绩均合格,且参评学年必修课和选修课初试成绩均全部合格;

(7)完成参评学年体质健康测试且成绩合格(因身体残疾丧失运动能力无法参加测试者除外)。

同一学年内,“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互不兼得。学生获得奖励后,如经查实在评奖期间存在弄虚作假、违法违纪或道德品质方面的问题,学校将取消其荣誉资格,并收回证书。

2. 优秀学生

(1)满足第1点基本要求;

(2)个人文明素养高、生活习惯好、积极参加班集体活动、 关心帮助同学,表率作用发挥好;

(3)学习努力,在创新创业、实践锻炼、志愿服务、文体艺术等方面表现突出;

(4)按照学生综合学业成绩排名位点数字由小到大依次进行遴选,如位点相同则参评学年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位点小者优先。

3. 优秀学生干部

(1)满足第1点基本要求;

(2)参评学年担任学生干部满一届;

(3)热爱学生工作,认真履行职责,主动作为,敢于担当;

(4)积极为广大同学服务,工作能力强,成绩突出,工作考核良好及优秀;

(5)表率作用发挥好,师生认可度高;

(6)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位于同年级同专业或小班前 30% (含)。

优秀学生及优秀学生干部(院级学生组织、班级学生干部)由学院奖励及资助评审委员会评审,学校备案。校级学生组织学生干部由相关职能部门推荐,校团委审核,学校备案。

注意:1.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均需符合条件的同学自愿提出申请,优秀学生小班根据申请同学的综合学业成绩排名位点数字由小到大依次进行遴选,上报学院,不经过民主方式推荐。优秀学生干部由各小班与相关学生组织通过民主方式推荐产生。

2.小班或相关学生组织推选的优秀学生干部为2024-2025学年的班委或学生组织学生干部中产生。

3.以上两项评选原则:所有荣誉校级、院级不重复,班级与院校学生部门不重复推荐;班级推荐、学院推荐不重复;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不重复。身兼数职者,须根据情况做好选择取舍,只在其中某一个系统评优,切勿重复参评,一经发现直接取消资格。

四、时间安排

1. 优秀班集体

9月29日-10月3日:各申请小班班长按照系统要求在学工系统申请,同时将附件1电子版及与之相关的证明材料电子版发至学院学风部邮箱:480559295@qq.com。

10月9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将本班《优秀班集体情况一览表》(附件1,有班主任签字的纸质档(不要电子签,如班主任确实不在校可先交上))及与之相关的证明材料纸质版交至学院7-1104,班主任老师在学工系统内完成审批。

10月9日-10月14日:学院评审委员会评审,面向学院范围公示,无异议后在学工系统审批备案,并上报学校。

2. 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9月29日-10月3日:学生本人申请,小班完成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评选及班内公示,以小班/部门为单位将附件2电子档发至学院学风部邮箱:480559295@qq.com。学生在学工系统申请。

10月9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将本班或本部门《优生、优干情况一览表》(附件2,有班主任签字的纸质档,部门推荐无需签字)交至学院7-1104。

10月9日-10月14日:学院评审委员会评审,面向学院范围公示,无异议后在学工系统审批备案,并上报学校。

五、其他

1.本次评优评奖,线上(学生管理系统)、线下同步进行,各级推选的所有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均需要登录学生管理系统进行填报,优秀班集体(班主任须先在学工系统指定班长)也需要通过学生管理系统申报,班主任通过学生管理系统进行审核并上报学院。

2.评优评奖工作关系到同学们的切身利益,且此次评优评奖时间紧,任务重,恳请各位老师同学积极重视,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认真完成相关工作。

六、咨询方式

咨询地点:7-1104

咨询电话:028-86292116


附件1:优秀班集体情况一览表

附件2:优生、优干情况一览表


动物医学院 

2025年9月29日